法律问答

你好,我于3月31日被车撞了可是医院检查没有问题,可是我的腰却是痛的,到现在交警也没下责任认定书,也还没有协商赔偿的事宜这个月27日就要放车了,我改怎么办呢

2019-03-14 22:38:4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
    1、根据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中认定的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
    2、赔偿的费用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
    3、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肇事方、肇事车辆所在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之内承担赔偿责任,超出限额的部分,由肇事方根据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决定责任承担,但不能决定损害赔偿额。
    法院认定肇事者的责任,主要依据就是责任认定书。
    对于赔偿数额,以受害人的实际支出为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四条 国家机关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社会管理职能的组织,在其职权范围内制作的文书所记载的事项推定为真实,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制作文书的机关或者组织对文书的真实性予以说明。

  •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协商解决赔偿问题;
      
    2、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的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员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的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交通管理法规、规章,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原则有以下三点:

      
    1.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即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违犯道路交通法规的行为,也就是俗称的违章行为。如不存在违章行为,就不属于交通事故。

      
    2.违章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交通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要负相应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3.当事人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的大小,认定当事人应负交通事故责任的大小。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交通违章行为在事故发生中所起作用的大小,主要是根据路权原则和安全原则来判定的,而路权原则是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大小的根本原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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