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结婚四年了,小孩马上三岁,我想离婚,因为男方有家暴,我不想要小孩,男方也不想要,请问小孩归谁抚养

离婚
2019-03-14 23:59:2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离婚
  • 其一,如果双方感情已破裂,你方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两种方式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若双方协议离婚不成,要求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诉,同时可以多方面收集证据证明双方感情已破裂,其二,如果你方将小孩留下,之后可以要求对方给付子女抚养费。(子女抚养费标准如下,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
    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抚养方的抚养能力可以保障子女所需费用,不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抚养子女的一方子女全部抚育费。
  • 首先,双方在离婚时,一方具有家庭暴力行为,是可以作为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主要依据,也可以作为另一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依据。但是,不能作为孩子抚养权归属是依据。
      其次,双方离婚时,就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那么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同时,法院在审理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时,会本着对孩子有利的原则进行判决,如生活条件,抚养能力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