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离婚需要啥材料?我家现在居住呼和浩特市!在本市能办理离婚手续吗!去附近法院吗!

离婚
2019-03-15 05:06:4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有两种形式:
    1、协议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需要本人亲自带结婚证、户口本、离婚协议,照片、身份证前往办理。
    2、起诉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需要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所需要的手续是:结婚证、户口本、起诉状。
  • 办理离婚手续,也即协议离婚时,夫妻双方须就婚姻债务问题达成一致。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 家庭暴力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情形。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一方以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另一方要求离婚的,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暴力、虐待家庭成员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因为家庭暴力而离婚,当事人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的方式。一般情况下,家庭暴力的离婚案件都是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解决。因为一般是施暴者不同意离婚。
    (一)因家暴起诉离婚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凡是能证明家暴的证据都可以向法庭出示,例如,证人证言、报警记录、医院诊断治疗凭据、录音视频、家暴过后施暴者悔过写下的保证书、忏悔书等都可以作为证据。另外,如果受害人曾向妇联、居委会、村委会、单位等反映过家暴问题,相关机构也可以出具书证。
    (二)离婚时受害方能否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或是在财产分割上多分一些财产? 家庭暴力是婚姻法明确规定的过错情形之一,施暴方为过错方,受害方为无过错方,可要求过错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 我国《婚姻法》没有规定对方有过错就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涉及少分或不分财产的情况,《婚姻法》第47条有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协议离婚手续办理流程

    通过行政程序进行的协议离婚由民政部门主管。协议离婚的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镇、民族乡的人民政府。

    1、申请。

    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各方应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以便登记管理机关查明当事人身份,确定管辖权。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后,应当在一个月内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应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尤其是注意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难帮助、分割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合适。

    3、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夫妻关系从当事人领取离婚证时起解除。
    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