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婚姻存续期间,我丈夫对我实施家庭暴力,使我身体遭受伤害与精神遭受巨大痛苦。现在已经协议离婚了,但是我咽不下这口气,请问我还能起诉他吗?

2018-07-27 19:39: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法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 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家庭暴力的特点是加害行为连续性和损伤的隐蔽性。有些受害者因缺乏多次累积的伤情原始记录和医学鉴定依据,导致维权困难。
    律师建议,家庭暴力受害人要及时报案,并请警方开具验伤通知书并验伤。然后保存好医院诊断证明和鉴定结论,作为进一步的维权依据。受害女子如果要离婚,可以向实施家庭暴力的丈夫索赔物质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
  • 因家庭暴力想离婚的,首先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无过错方可以收集家庭暴力的证据,包括医院的病历、报警记录,还有以前发生家庭暴力的相应证据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家庭暴力起诉离婚程序为:
    1、写离婚起诉状;
    2、准备诉讼需要的证据;
    3、拿着之前准备好的起诉状2份,证据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双方居住1年以上的住所地所在的法院起诉,到立案庭办理相关手续。
  •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家庭暴力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解释
    (一)第二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实践中也遇到这类案子、咨询,确实有证据证明发生家庭暴力,并且受伤花费不少医疗费,不起诉离婚,仅以家庭暴力单独提起民事赔偿,法院是不受理的。  确实有证据证明发生家庭暴力,并且受伤花费不少医疗费,已经起诉离婚,但法院没有判决离婚的,因家庭暴力引起赔偿,法院是不支持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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