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一个朋友,在南京某单位工作了十二年,单位按规定缴纳了五险一金,前几天在家睡觉时不幸去世。我想问一下:除了社保这部分的补偿费用以外,我们能不能要求原单位补偿?单位补偿有没有标准和规定?谢谢

2019-03-15 07:11: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五险一金是指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都是按照工资的比例进行缴纳的。个人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40%;最高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300%)的8%缴纳;

    2、单位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2%缴纳。人社部将个人养老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此前的政策是个人缴费全部和单位缴费的3%计入个人养老账户,单位缴纳的19%划转为社会统筹,而新政策将单位缴费的3%也划入社会统筹用来解决养老空账问题。

    申请流程:

    1、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办理,个人提供五险一金身份证和照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可以办理转移手续,能随工作带走;如果找到了新的工作单位,就到原单位开据养老保险转移单,填写清楚现在的工作单位;

    2、由原单位所在地的社会养老管理部门签章,办理养老保险帐户转移手续,原单位做养老帐户减人处理;到现单位盖章认可,到现单位所在地的养老保险部门办理接受养老手续,现单位做增人处理;办理养老保险转移后,中间失业一般还要按月缴社会保险,可以中断。
  • 五险一金中在社保网上只能查到养老和医疗保险,公积金要到公积金网站上查。剩余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在网上是不能查询的,只能凭本人身份证到社保中心去查询。  
    1、上网查询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2、电话咨询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 根据《劳动合同法》38条,如果单位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有权随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
    46、47条,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
    此外,缴纳保险的对象不仅仅限于正式员工。
    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将承担不缴纳保险的不利后果。
  • 在公司上班最好交五险一金,一般个人只承担小部分,公司承担大部分,五险一金,对于你以后的生活是一种保障,即使工资不高也是合适的。

    1、不缴纳五险一金真的好吗?五险一金好处多多,不缴才是吃大亏。
    个人缴得越多,单位为你投入也就越多。五险一金缴费是同样的基数单位和个人承担不同比例,单位缴费是个人缴费的约2倍左右。

    2、缴纳养老保险满足最低年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养老金。
    养老金可以一直领取到去世,而且随着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而“只增不减”,每年会调整增资,可以使老年得到稳定可靠保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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