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和同事在工作中发生冲突,我被他打了头部缝三针,应该是轻伤,还是轻微伤

暴力伤害
2019-03-15 09:04: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你这种情况是属于交通事故和工伤竞合,两种都可以主张,但是其中很多赔偿项目是重合的,只能赔偿一次,但是工伤中有些项目是可以单独主张的。您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一下 各地标准不一 。有的地区,是交通肇事赔偿后,不足部分 有工伤基金补足。
    第二十四条 由于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按交通事故有关规定处理,其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
      
    (二)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三)其他工伤保险待遇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 1 、轻微伤属民事侵权的一种,在当事人协商、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民庭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及精神损失费等费用。
    轻微伤发生后,当事人也可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该公安机关可以给予过错方治安管理罚。
    2、轻伤害发生后当事人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提出控告。由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当事人应当申请公安机关出具委托鉴定手续,到法医门诊部鉴定。
    依据六部委《关于刑诉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对于故意伤害(轻伤)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对公安机关立案、侦察、取证的案件应当由公诉机关提起公诉。
    对于公安机关不立案的被害人有两条渠道:1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② 被害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自诉并由法院向公安机关调取案卷。对检察机关支持公诉的轻伤害案件,由受害者本人提起附带民事赔偿之诉,赔偿的诉讼请求项目和轻微伤相同。
    3、对国家支持公诉的轻伤害案件,依据《刑法》第234条之规定对被告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对于附带民事部分和轻微伤一样可以适用调解,如调解不成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 根据法律事实和法律规定,确定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关键实际年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未成年人是指不满18周岁的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以上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但是,刑法总则中又规定了刑事责任年龄。只有年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伤致人轻伤的,才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
    (1)如果打人者在打人时已年满16周岁,打人致其轻伤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但因系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如果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取得受人谅解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2)如果打人者打人时年龄不满16周岁,打人致其轻伤的,不按犯罪论处。
    其家长作为监护人,应赔偿受害人的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