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请问下因为一方多次出轨,但是不愿意离婚,我想开分居证明的话,是不是需要公正,需要什么流程?

离婚
2019-03-15 10:47:2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内财产分割”是指不离婚状态下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婚内财产分割”是绕过婚姻关系问题直接解决双方财产纠纷,以保护在夫妻关系中处于弱势一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合法权益。
  • 对于对方不离婚法院是否会判离婚:一般情况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就是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如果有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那么法院一般第一次都不会轻易判离,但是法定情形的除外:《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一、分居证明的用途  在去法院离婚时,一般来说如果能证明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就可以构成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证明,从而提高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因此如何提供分居满两年的分居证明,就成了一个关键问题。  
    二、离婚分居证明如何搜集  如何向法庭举证分居事实呢?仅凭空口说分居,对方否认后,法律就难以认定分居事实,因此必须提供确切的分居证明,一般而言能作为分居证明的证据有: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  
    3、居委会(或物业)居住证明,水、电、煤气发票等;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事实的;  
    5、证人证言,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亲戚或邻居,有条件的话最好让证人出庭作证。  一方在向法院提出了上述分居证明之后,被告一般也不再否认分居的事实,即使否认了,如果被告提供不了相反的分居证明,法律也会认定分居的事实,因此从这一点来看,能够提供分居证明会是原告更容易达到离婚的目的。
  • 首先,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那么双方就不需要准备任何分居证据,直接到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即可。根据《婚姻法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其次,如果双方想采取诉讼的方式离婚,那么双方分居的时间,可以作为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依据。但是,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当事人应该提供分居证据。就该案例而言,当事人提供其献血证是可以作为其在献血地居住的证据的,但是还应该提供居住证,或者邻居的证言证词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