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合同到期,本人也在意向书上同意续签名,可公司没有让我签续约合同,过了两天了,现在我不想干了,有理由要求赔偿吗?

2019-03-15 13:14: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合同法》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不再与职工续签而导致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当然,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仍然不同意除外。
      上述规定说明,劳动合同到期后,只要单位不再续签,就要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这是《劳动合同法》的一个新突破,该规定可以使用人单位慎重考虑终止劳动合同,以经济手段引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长期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鼓励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
  • 合同到期后,继续履行的双方应当认可,但一方不继续履行的,他方也无权强制对方履行,可视为无定期合同,任何一方都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关系。依据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的相关条款处理。
    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公司违法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是应该赔偿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反应要求赔偿,协商不一致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但是必须要提供劳动合同,需要证实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如果劳动合同丢失,需要提供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
  • 1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2.合同到期单位应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是否续签,否则应补偿一个月的工资
    3.如是单位不同意续签,对2008年以来的劳动期间在6个以上不满一年可得到1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4.如事实劳动关系超过1个月仍未签合同,从第二月起应双倍支付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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