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哥去世两年多,留下一间房,此房原先是我家90年动迁所得,现在我嫂子和我哥结婚只5.6年,户口只我哥一人,房产我哥一人名字,请问,谁有继承权

2018-07-27 20:44: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登记办法
    第十二条 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因继承、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
    (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 《继承法》第10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其中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若和继母形成抚养关系(就是她抚养你长大),就和生母亲具有同等的法律继承权。

  • 1、不动产具有登记公示的效力,既然房屋产权已经登记证你朋友的名下就是他的个人财产了;
    2、放弃继承的协议无效,继承尚未开始,不存在放弃继承的概念。 法条参考: 《继承法》第七条也明确规定了,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条件,包括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也就是说继承人是否丧失继承权,必须符合上述四个法定条件,如没有达到任何一个条件,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理由非法剥夺继承人所享有的继承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