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办完银行按歇和交了大修基金2年多,开发商法人去世,但两个发票都没给,仅有收据,不知发票开了没,即使开了开发商说不会给我们业主,说方便以后办房产证,开发商问题很多,言重失信,我们是否有权为拿回发票

2019-03-15 15:20: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2007年3月颁布的《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从这个层面上来说,就算房屋产权年限70年已经到期,业主们仍然可以继续居住。
    而1994年通过,2007年8月修改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进一步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约”,而续约后要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申请续约也没通过批准的,土地就要被收回——这两者间存在矛盾,这应该是房地产税要出台前要解决的问题。
    不过,房屋的所有权永远都是属于购买人的,而土地是属于国家的。房屋产权到期之后房子毋庸置疑还是属于持有人的,只是矛盾之处在于,房屋要建立在土地上。
  • 个人房屋租赁业务属于营业税征税范畴,因此,您应当到房屋所在地主管地税所代开发票,缴纳税款。
    税务代开发票流程、资料要求
    一、纳税人到主管地税所办税服务中心领取并填写《代开发票申请表》一份
    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需出示的资料
    (1)申请代开发票人的合法身份证件
    2.需报送的资料
    (1)付款方(贵公司)对所房屋租赁的面积、单价、金额等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或租赁合同。
    (2)房产证原件(出示)、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出示)、复印件
    三、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的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
    四、税款缴纳
    代开发票主管税务机关采取“先缴税,后开发票”,一般税务机关实行“一窗式”服务,即,一个征税窗口完成缴税、代开发票工作。
  • 新房房产证一定要由开发商来办理吗?
    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权登记手续。

    此外,《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还规定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也就是说,新房房产证不一定要由开发商来办理,因为购房者才是申办房产证的法定义务人,开发商只是有协助的义务。
    不过,需要注意的一点是,购房者自己办理房产证的前提是开发商已经办好了初始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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