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离婚诉讼案件,双方均都起诉与对方离婚,所不同的是女方要求分割男方共同财产,而男方只要求离婚而只字未提财产分割问题,此离婚诉讼案有两个案号,在同一天上午和下午审理,请问法院是安排两个法官审理吗?那如果审理结果不一样是以哪个法官意见为主。另男方是在女方未之情的情况下变卖了双方共同财产(房子),另一诉讼案件“撤购房无效”,如先审理离婚诉讼案件,判决离婚会否影响到下一案件“撤销购房合同”

离婚
2018-07-27 21:00: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夫妻双方在分割财产时有什么性别产生的特权,因此在夫妻双方确定了共同财产的范围是,如果不存在过错或者其他法律规定的事由的情况下,可以由夫妻双方依照男女平等的原则进行平均分配。
  • 登记离婚后可以提起诉讼的情形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离婚形式,一是登记离婚,二是诉讼离婚。  两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登记离婚对财产的分割仅体现当事人的意志,婚姻登记机关对其仅作形式审查,财产分割的内容未经国家公权力的认可,当事人事后有异议甚至反悔的,仍然享有诉权;另外,协议中未作处理的的财产,当事人当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登记离婚后可以提起诉讼的情形包括:  1,离婚协议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  2,登记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  3,登记离婚后,一方对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返悔,要求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  4,登记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

  • 一、离婚案件分为两种形式:
    (1)、若双方能够对全部事项协商一致,可以协议离婚。但离婚协议应当起草严谨、完整,避免因起草不当,造成日后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诉讼;
    (2)、若双方对某一项事宜未协商一致,只能通过诉讼离婚。
    二、另外,离婚案件还涉及财产分割、债权债务承担、子女抚养权、抚养费的承担、婚姻过错赔偿等法律问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