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2014年买了二手房,没有写购房合同,没有写收据,最后把钱给了原房主的姨妈。他们让我住了,但是房子改了我的名字,住了2年,原来房主的户籍还没有离开,但是我的房款已经给了她,现在我们对房子有争议,她有权和我争房子吗?如果她付不起帐,我该怎么办?

2022-02-24 16:0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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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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