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我向同事借了两万元。他写了一张借条,表示可以在还款前15天通知他。但是,我催了他一年,他还了1万元。我还为他写了一张收据,上午有10000元订婚。我中午到达。六辆车在等我。没有带手机,摩托车也不能点火。你说还没付。我想通过法律解决这个问题。顺便说一下,他父亲在我面前写了一张借条。他的家庭很好,但他的父亲得了癌症。我怀疑他们拖延时间是为了避免债务。我希望专家能给我一些建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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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全部由债务人写可以。借条是表明
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自愿的协议只要不是胁迫,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执行规定即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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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超过
诉讼时效期间的
民间借贷,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章,就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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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