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别人的车是以我的名义拥有的。我想把它转给他。他不想,但恐怕我要为一次事故负责!我该怎么办?即使汽车出了事故,我也不负责!

2022-02-25 03:07: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 车被撞,对方全责但是不肯赔钱一直拖,又不想打官司的解决办法:但如果无责一方有三者险和车损险话,可以先向保险公司申请进行代位追偿。与对方车辆相撞,交警判对方全责。但是因为对方只买了交强险,条件也不好,没钱赔你。
    这时你可以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先把修车的钱赔给你,然后由保险公司去向对方追讨赔偿款
  • 首先由交强险在保险限额内优先承担,不足的部分,原则上有机动车使用人来承担,但是登记车主有过错的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认定登记车主有过错: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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