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外公去世了,舅舅把房产过户在他名下,外婆在世,现在房子拆迁,我妈能分到财产吗?外婆说立遗嘱让我舅分一套房给我妈,怎样做才能分

监视居住
2019-03-15 16:52:4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有遗嘱的房产如何过户?

    一、首先要到你老爷的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5、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办理房地产继承过户有一些费用发生,主要是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
    4、契税
  • 公民依照《继承法》规定立遗嘱,处分的是私有的个人财产,而不能处分他人的财产。只有使用权的房子,其房产所有权是公有或他人的,如公租房,房子使用人不能立遗嘱处分该房产。《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 立遗嘱有3种方式:
    1、口头遗嘱,此遗嘱效力比较低,一般是需要没有利害关系的人作为见证人,至少2人,才能保证此遗嘱的效力,而且可变性比较大,暂时不推荐。
    2、书面遗嘱,此种方式是遗嘱中应用比较广泛的,只要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真实的,不包括欺诈、威胁、恐吓等,就是有效的,如果要增强此遗嘱的效力,最好去有关公证部门公证下。
    3、法律格式遗嘱,这种遗嘱,排除了立遗嘱人的一定的自主决定权,大体参照法律上关于继承的条款来确定遗嘱内容。
  • 房子拆迁过户的费用主要是3%-5%的契税,81000*
    0.03=2430元 另外是印花税,81000*
    0.0005=
    40.5 如果未过五年,还有以差额交个人所得税 除了房屋价格,购房还要交
    (一)买商品房需要交的税:
    1、契税,购房总价的3-5%(不同的省市自治区税率不同),普通商品住宅减半,即
    1.5-
    2.5%。
    2、印花税,购房总价的
    0.05%
    (二)基金:
    1、房屋维修基金,购房总价的2-3%,大多数地方是2%
    2、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2元/平方米,有些地方不用
    (三)规费
    1、交易费 ,购房总价的
    0.5% 买卖双方各交
    0.25%,(住宅3元/平方米,由开发商交,购房者不用交)
    2、《房屋所有权证》登记费和工本费 , 各地不一样,但是都不超过100元
    3、《土地使用权证》登记费和工本费, 各地不一样,但是都不超过100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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