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姻法》第17条规定,除本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外,夫妻共同财产是婚后继承或赠与的财产;第18条增加: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的财产仅属于丈夫或妻子;如果父母在捐赠已婚子女的房地产时只登记子女的姓名,但赠与合同没有明确规定只捐赠一方,是否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022-02-25 18:24: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内财产赠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有约定除外。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 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继承或接受遗赠而取得的财产,属双方共同财产。但是,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明某项遗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或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确定某项财产只赠给夫或妻一方的,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只要赠与财产的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赠与财产只归夫妻一方所有,原则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赠与财产的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约定赠与财产只归一方,那么赠与财产就是被赠与一方的个人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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