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本人办理,且只能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照片、户口本;
2、其他材料(针对不同办理条件人员按要求提供):
(1)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
合同的需提交终止或解除
劳动关系证明;
(2)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及非我省户籍的劳动者,常住地居住证明和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证明(即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工商营业执照)、失地证明;
(3)从各类高校毕业、肄业的,提供毕业证(肄业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
(4)复员转业军人证书;
(5)残疾人提供残疾人证;
(6)解除劳动教养、刑满释放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