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被公安机关抓住了,但我不知道是哪个警察局,怎么找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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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人现在在 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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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积极配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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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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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抓人的流程如下:
一、提请、批准逮捕:
1、公安机关提请逮捕;
2、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
二、决定逮捕;
三、逮捕执行:
1、报案;
2、立案;
3、侦查;
4、破案。
公安机关决定立案的条件:
1、有犯罪事实存在的;
2、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3、属于案件管辖范围的。
公安机关严禁超越案件管辖范围越权办案,插手
经济纠纷。
在侦查过程中,侦查部门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应当撤消案件:
1、没有犯罪事实的;
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4、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5、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6、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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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