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女方出轨??不要孩子,有录音证据离婚后??女方应承担什么责任

离婚
2019-03-15 20:56:2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买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买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时,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在离婚诉讼期间,如果夫妻双方都拒绝抚养子女,法院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应当就子女抚养权问题进行协商,按照《婚姻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哪一方抚养,由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在双方不能达成协议、都不要孩子的情况下,如果离婚家庭有不足两周岁的子女,那么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法律一般规定离婚后子女随母亲生活;离婚家庭的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不管双方是否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法院都要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有利于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法院会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等具体情况,综合双方的经济条件(包括住房条件)、品格、学历、职业、小孩生活的环境等因素,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考虑将孩子判给谁抚养。如果被指定的一方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法院可以采取制裁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如果拒不抚养的情节严重,还会构成遗弃罪,受到法律的制裁。
  • 法律规定:
    财产分割意见
    (1993):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
    子女抚养意见
    (1993)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 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有出轨他人事实的是违背夫妻忠实义务,如果一方想要起诉离婚的,可以就对方出轨事实作为离婚依据。但是,如果对外公开配偶出轨的是不存在的事,那么,公开的一方要怎么承担责任呢?下面由法律经验小编为您整理介绍。 从我国法律的规定看,如果一方公开配偶与第三人不实出轨消息的,可能会被认定为侵犯名誉权,严重点地,可能上升为诽谤罪。   
    一、如果一方对外公开配偶与第三人出轨,却在事后查明并不存在出轨事实的,那么,这将严重侵犯了配偶和第三人的名誉权。   
    1.对第三人:被侵犯的其三人可以按照《侵权责任法》、《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责任,包括金钱赔偿、公开赔礼道歉等。   
    2.对“被出轨”的配偶:对于“被出轨”的配偶,中国目前尚未有夫妻之间的婚内过错赔偿制度,而且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也不包括这种。因此,“被出轨”的配偶现在没有法律依据可以为自己请求权利。   虽然说法律没有规定婚内过错制度,但是婚姻是以一定的感情基础作为开始,如果说一方以不实依据造谣配偶出轨,实质上破坏了两者的感情。   涉及的法条依据是:   《婚姻法》第四十六规定,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如果能证明一方是故意捏造事实,可能还会被认定为刑法上的诽谤罪。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如果对方有上述行为的,第三人需要向法院起诉,法院依据有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上述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