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小公司工作,在试用期之前因为办公室没有弄好,我也有在帮忙工作,试用期三个月,年后转正两个多月了,说要给我交社保,一直在拖着,也一直没签合同的,我现在不想在这家公司呆了,可以离职和申请双倍工资的赔偿吗?这属于职工故意不签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3-15 22:04: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正规的来说,劳动者到一个单位工作,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而离职的时候也需要依法提前30天或3天书面通知单位。 关于没签合同离职,需要具体分析,例如: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没有签劳动合同也要依法提前告知单位辞职   虽然单位没有同你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但你仍然应当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才能离职;   
    2、当然,同时你可以向公司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可以转化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有下列13种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4、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5、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6、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7、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8、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10、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1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12、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要对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位于劳动者订立劳动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要对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一个月的“宽限期”内,如果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超过一个月的,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须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会承担员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且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者赔偿责任的风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如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员工提前解除,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否则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造成单位损失的,应该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不但可以随时解除,而且不需要对单位承担违约或者赔偿责任。
  • 单位没有签劳动合同要付双倍工资。
      用人单位不和劳动者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公司若不支付,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
      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从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工资。
  • 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二倍工资适用仲裁时效,及时提起仲裁有利于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可以作为工资数额的证据。
    超过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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