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汽车租赁当时我弟是给别人签的合同租车行的人是知道的,现在有些经济纠纷我弟和另一个当事人去租车行进行汽车租赁合同变更,汽车租赁行以马上过年了不能变更租赁合同为由不允许进行合同变更,我们是否可以进行投诉,

2019-03-15 22:37: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般而言,房屋租赁纠纷诉讼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举证:  
    一、证明当事人主体适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名称在讼争法律事实发生后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的资料。  
    二、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1、证明出租人是否已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及交付时房屋状况的证据;  
    2、承租人履行合同情况的证据,如交付定金、租金、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的发票或收据等;  
    3、当事人要求对租赁房屋内的装修资产进行评估鉴定的,应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的期限内向法庭提出申请。  
    三、证明房屋租赁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  
    1、证明房屋有合法产权来源的证据;  
    2、房屋租赁合同;  
    3、属于房屋转租的,应提交转租关系合法的证据。
  • 首先,认真审查汽车租赁合同和出租主体。凡搞汽车租赁经营的个人或公司,一般均备有格式合同。格式合同条款主要审查承租人在租车过程中所要承担的风险

    2、认真检查汽车车况。承租人在使用出租车前,一定要仔细检查车况,特别是车子的发动机、油、水、电气、方向盘等主要部件;要求出租人提交车辆和车检年检手续,宁可高一点租金,也要保证车况安全。

    3、对车辆的维修进行跟踪。车辆出现故障后,往往会进行大修理,承租人应当知道车辆的损害程度,造成车辆的维修部位究竟在哪,防止出租人借维修把不该修的修了,不该换的换了;维修的费用也要主动和修理厂洽谈

    4、注意搜集、保留好证据。出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当一式两份,承租人持有一份。而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多数只有出租人持有合同。要注意接车和交车的时间应以分来计算,只有在这个时间后发生车辆故障产生的费用,承租人才承担责任;保管好车辆维修费票据;在异地发生故障,需要拆卸更换零部件,把原有的部件都应保存,以便更好地确认该部件是否属于事故引起,留下证据。
  • 在签定租车合同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一、了解车的日限公里数和超出限数后的计费标准。一般中档轿车的日行 驶里程应在150公里以内,但也有许多租赁公司是不限公里数的,您可根据情 况(车况、租金、服务项 目等)权衡比较各自的综合条件。
    二、为防止有事不能及时还车,还应认真了解续租规定及租赁超时的计费 规定,以免事后与租赁公司之间发生异议。
    三、仔细了解租赁公司的承诺,以充分享受各项应得的权利。
    四、签合同的最后一项内容是填写验车单,这是双方共同认定车况的过程。
  •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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