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婚前买房,男方支付首期4万元,房子总价72万,女方要求填写女方姓名,离婚如何分割,现在还款是夫妻共同还款

离婚
2022-02-26 17:43: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方婚前购房,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配偶一方可以主张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要求进行分割,那么共同还贷增值部分如何计算,法律是没有明文规定的
  • 男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一方婚前购房时交纳的首付款以及其个人偿还的贷款部分,该部分系不动产的自然增值,并非投资收益,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即是说婚前买房婚后独自还贷的,应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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