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06年3月,我在杭州一家公司的食堂当厨师。在此期间,公司将食堂承包给了一家无主体资格的组织自然人。这个人不必在食堂工作。他只是介绍我们工作,接受公司每月支付的工资,然后转给我们。公司在过去10年中未与我们签订任何协议或购买养老保险。现在公司想解雇我们,说没有赔偿。事实上,食堂一直由公司运营,承包商只是介绍我们工作。现在公司解雇了我们。我们能得到赔偿吗

2022-02-26 18:3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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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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