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朋友分手了,因为他对我总是很暴力。我们生了一个孩子。现在我们都不想要这个孩子了。我和我妈妈住在一起。他答应每月支付1000元生活费,但我想在孩子两岁时上诉。这孩子会赏给我吗。我的经济状况不如他的家庭好。我没有工作,也没有人能帮助照顾我的孩子。我母亲有一个一岁多的孙子。我父亲中风后遗症。他的左半身瘫痪,无法自理。他的父亲是一名退休工人。他母亲身体健康。她只是有些小问题。我不要孩子。法庭会裁决我吗。一个月的赡养费我要付多少钱?。我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或者请律师写一份上诉书。我会上诉的。不要问律师?因为我没有钱,我已经失业两年多了,一直在家照顾我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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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看对方是否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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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可以协商,也可以诉讼,可以通过下列方式争取:
1.提供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2.多与孩子沟通,多关心孩子,因为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判决
抚养权时会考虑孩子自己的意愿。
3.提供自己的收入证明以及居住环境、能给孩子提供的生活环境的证明,证明孩子跟随自己更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另外,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应该考虑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方面;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子女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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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