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名16岁的女孩未婚且怀孕。她的男朋友22岁。父母得知她去做了引产手术,但女孩是自愿的,母亲的父母同意与他们沟通。后来,女孩不想继续住在男人的房子里。她能向那个男人的房子要医疗费吗?如果这个男孩上法庭,他会承担刑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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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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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是什么案件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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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具体情况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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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女年满14周岁的,有权处分自己的性关系,如是自愿发生的性关系,女方及家长不能起诉男方;如男方是在违背女方意思的情况下强行与女方发生性关系,则男方涉嫌
强奸罪,女方及家长可以向公安部门报案。如为自愿发生性关系,不属于刑事犯罪,但是可以要求对方支付人工流产所支出的医疗费等损失,如决定继续妊娠并生育子女的,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子女的
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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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