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大年初七晚上开车倒车镜刮了一个骑电动车的,坐在水泥地上尾椎骨骨折了,我们没有违反交通规定,当时报警了,交警把车拖走了。现在对方住院半个月了,但是对保险公司的赔偿不满意,保险公司让对方起诉,车的责任认定书已经出来了,怎么才能把车先开出来

2019-03-16 09:34:0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对于你的事情,各项赔偿费用的标准是: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5、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比照上述规定计算,但不得超过三人。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害,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 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依据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 至于他们所说的,要求按照他们的要求来进行赔偿,是没有法律依据支持的。
  • 财产损害保险赔偿种类:
    1、损失补偿。在财产险中,是按投保财产实际发生的损失多少,理赔多少,但一般要减去免赔和残值。如果被保险人在财产出险后进行有效施救或减损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在保险金额以外赔偿,该部份最高金额以保险金额为准。
    2、推定全损。如果保险公司预计被保险财产的修复和施救等费用合计超过保险金额,保险公司可以要求推定全损。
  • 交通事故起诉必须列保险公司,将侵权纠纷与保险合同纠纷合并为一个案件审理,这种做法对驾驶员和受害人来说都是有利的,对于法院来说也是有利的,节约司法资源。
    《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你好:
    1、根据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中认定的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
    2、赔偿的费用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
    3、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肇事方、肇事车辆所在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之内承担赔偿责任,超出限额的部分,由肇事方根据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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