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在酒吧上班时间和朋友一起工作,在工作附近租房子住,他没钱是我从别人借1500他750工作期间他又借我600现金说开工资给我,后来我借钱的人要还钱,我俩手机里都没钱我给他拿850让他借我的750一起存上还别人钱,他没错,说手机丢了借我手机用拿走在就没有联系了,我这钱能要回来吗

2019-03-16 09:31: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别人欠当事人钱,但是没有偿还能力,可以通过调查确认是否属实,如果确实没办法还钱,可以与对方协商还款计划,如果对方有能力还钱而恶意逃债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判决并强制执行偿还。
      在催还欠款时,应该注意几个问题:
    借款是否合法,因为法律只保护合法的民事行为;
    借款是否有证据,包括借条、证明,如没有证据,要尽快收集和固定证据;
    借款的诉讼时效,还款日期等等。
  • 因工资支付发生争议,用人单位负有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绝提供或者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有关工资支付凭证等证据材料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劳动者提供的工资数额及其他有关证据作出认定。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不能对工资数额举证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参照本单位同岗位的平均工资或者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按照有利于劳动者的原则计算确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15条明确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由此可见,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这种义务是以父母子女之间的身份关系存在为前提的,只要父母子女关系存在,父母有赡养需要,子女有负担能力,子女就应无条件地履行赡养义务,这种义务为法定义务,不是随意说解除就能解除的。
    子女以放弃继承权利为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这是明显违反法律规定的。所以,当老人需要赡养时,依然可以要求他的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如果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老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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