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爸在我很小的时候己经去世,我爷爷现在还有两个儿子和两个女儿,大叔在家成家了,小叔去别人家做了上门女婿,两个姑姑出嫁了,请问我有义务赡养老人吗?
2019-03-16 09:45: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我国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里所指的“子女”包括亲生子女和养子女以及形成
抚养
关系的继子女。 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都是亲生子女,子女无法选择亲生父母,他们在法律地位上是相同的,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同时也必须履行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这种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律规定必须履行的,子女不能以自己对父母的亲疏好恶等看法来选择是否赡养父母。
赡养义务
(1)后赡养义务产生于养父母与养子女
收养
关系解除之后,这是后赡养义务的时间特征,也是后赡养义务区别于赡养义务的形式特征之一;
(2)后赡养义务的主体是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子女。凡名义上收养,实际上未与养父母共同生活,或者虽经养父母抚养但尚未成年的养子女,不是该义务的主体;
(3)后赡养义务的对象是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这里包括两个要件,一是缺乏劳动能力,二是缺乏生活来源。二者必须同时具备,缺一则不构成后赡养义务的对象;
(4)后赡养义务的内容是给付生活费。这是后赡养义务区别于赡养义务的实质特征。正常情况下,一般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既包括物质赡养即给付生活费,又包括精神赡养,而后赡养义务由于发生在收养关系解除之后,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不复存在的情况下,因此,以解决温饱即生存问题为目的的物质赡养——给付生活费,成为后赡养义务的显著特征。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这里的赡养,是指赡养人为被赡养的老年人在物质和经济上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并在生活上和精神上关心、扶助和照料老年人。
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继子女。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是指老年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我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本地法律顾问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孙子对爷爷有赡养义务吗
4745
儿子死了媳妇还有义务赡养老人吗
10448
儿子死后,儿媳是否有赡养公婆的义务?
赡养费纠纷
3463
儿子去世,孙子女有义务赡养祖父母吗
赡养知识
48551
儿女去世,儿媳、女婿是否有赡养义务?
赡养义务
38917
母亲去世后,对继父是否有赡养义务
赡养纠纷
39987
侄女对叔叔有赡养义务吗?
婚姻动态
44370
加载中
可能感兴趣
律师推荐
同城律师
知识产权
北京律师
上海律师
知识内容
法律知识
列表内容
法律列表
法律资讯
法律内容
图木舒克律师
图木舒克律师
图木舒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