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一下、结婚登记以前父母购买赠予的房子(但是无特别凭证),登记以后下来的房产证,是不是属于共同财产?因为正好碰上过年,现在还没有登记、如果今天开始着手办理房产证的话也要年后下来、预定今年2.14去登记结婚,如果办理房产证的手续是在2.14结婚登记以前办好的,是不是依然还是属于婚前财产?还是只要房产证没下来以前登记就属于婚后财产?

2019-03-16 10:33:3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九九四年二月一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之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婚姻实质要件的,但未登记,按事实婚姻处理;一九九四年二月一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之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补办结婚登记,规范了法律上认可的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婚姻与同居现象,对于历史上遗留的事实婚姻,只要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事实婚姻要件的,仍视为事实婚姻,对于不符合事实婚姻要件的,视为同居。

  • 1、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2、男女双方必须完全自愿,双方均无配偶。
    3、男女双方共同到重庆市婚姻收养登记管理中心办理结婚登记,当事人一方必须是具有重庆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另一方必须是港、澳、台居民,华侨或外国人。
    4、当事人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可靠。
    5、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双方均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7、当事人双方必须同时到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 1、婚前房产证加上另一方的名字,这种也是共有房产,但不是以夫妻关系为基础的共有,如果未结婚要求分割财产,则按照一般共有的原则进行,具体视房产证上你们的份额计算,如果是婚后加上的,一般属于夫妻共有,则分割时,对半分;区别在于存在共有的前提不同;
    2、具体要到那里去办理要看你们那边管辖的房地产登记部门是哪个了,具体可以咨询您买方是的房地产开发商或者(一手房)或者中介(二手房)。

  • 1、离婚是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本地),也可以诉讼离婚(异地,单方面离婚)。
    2、婚前财产归个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均分。但是,如果对方有过错(如出轨、家暴、虐待家人等),分割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甚至不分,并可要求赔偿。
    3、子女抚养根据有利于子女的利益判断。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负担生活费、医疗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按月收入的一定比例给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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