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对不起,我和前妻同意离婚了。子女的监护权属于妇女,所有抚养费由妇女承担。离婚后,这名妇女以一岁孩子的法定代表人的名义起诉我,要求我支付抚养费。官司上说这名妇女的经济陷入困境,她甚至连孩子的奶粉费和医疗费都付不起,我可以要求法庭改变监护权并拒绝支付抚养费吗

食品安全
2022-03-01 06:12: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双方离婚后,若男方独自抚养子女的,可以向女方索要一定的抚养费。《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付抚养费,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由夫妻中的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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