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房改房交易使用权类型已经是出让的还需要交土地出让金吗

2019-03-16 12:02:1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第十九条在下列情形下,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当事人请求分配房地产项目利益的,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驳回起诉:
    (一)依法需经批准的房地产建设项目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二)房地产建设项目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擅自变更建设工程规划。
    因当事人隐瞒建设工程规划变更的事实所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按照过错承担。
    第二十条房屋实际建筑面积超出规划建筑面积,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当事人对超出部分的房屋分配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约定的利润分配比例确定。对增加的投资数额的承担比例,当事人协商不成的,按照约定的投资比例确定;没有约定投资比例的,按照约定的利润分配比例确定。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违反规划开发建设的房屋,被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认定为违法建筑责令拆除,当事人对损失承担协商不成的,按照当事人过错确定责任;过错无法确定的,按照约定的投资比例确定责任;没有约定投资比例的,按照约定的利润分配比例确定责任。
  •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
    流程:发布公告→进行登记→受理→资格审查→交纳保证金→拍卖→签约→拟定相关文件→审核→交费→报批→发文。
    申报材料: 按拍卖公告及有关拍卖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的报件文件材料。
    收费标准 :
    1、土地出让金见合同规定。
    2、契税为4%。
  • 不同标的有不同的使用权,以土地为例: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二、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三、教、科、文、卫等带有福利性质的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四、商、娱、旅等盈利性项目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五、其他综合类性质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土地使用权是从国家将土地出让给开发商起开始计算,而并非是从业主办理“两证”时起算,因此,购房业主对土地的使用年限,肯定要少于法定最长年限。周先生给他派分00
  • 土地使用权证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  
    1、土地证也就是国土证,证权人就是这土地的有效使用者。一般情况下办理国土证只要拿着开发商的购地发票和规划证以及本人身份证到当地国土局或属下国土所办理就可以了。  
    2、转让的流程就需要买卖双方带着身份证、国土证(没有办证的话可以带购地发票和规划证)需本人亲自来到国土局的办证大厅办理过户手续。  
    3、分割的流程就需要到建设规划局申请分割,待他们同意分割后就拿分割好的四至图及规划证/国土证到国土局按照转让办理相应手续。  
    4、如果是商品房又不同了,商品房办证的流程是这样的:房子竣工验收后,国土局首先给开发商办理一个整栋楼的房产证,就是一个大的房产证,这时所有产权是开发商的,所以我们叫开发商是大业主。当我们买房后,再进行产权转移,把每一户的产权过户给买家,办理每一户独立的房产证,这种小的房产证是我们自己的,所以我们是小业主。在你买房后,你可以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把产权过户给你。一般是90天。如果在规定期限内开发商没有把产权过户到你的名下,你可以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开发商索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