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们是两家国有企业成立的子公司。现在一家拥有60%股权的总公司将股权转让给另一家公司,这样我们的员工就可以过去了,但是小股东的工资很低。我们能认为原来的公司已经解散了吗?我们可以补偿新公司的成立吗?

其它
2022-03-01 09:14:53
律师解答共有1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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