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爸是农村户口,现在遇到交通事故死亡,他们要按农村户口来赔偿,可是老爸是家里的顶梁柱,他在家的收入远远超过农村赔偿标准,一年收入在四万左右,请问这样的赔偿合理吗?怎么去处理。

2018-07-28 01:57: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的农村标准是以农村居民而言的,而不是农村户口,因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当事人,属以下情形之一,可以按城镇标准赔偿。

    1、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并在城镇务工、生活;

    2、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不以农业收入为生活来源;

    3、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年龄女在55周岁以上,男60周岁以上及未成年人;

    4、在城镇经商一年以上;

    5、户籍所在地基层组织系村民委员会,但本户已被征地;

    6、户籍属于成都五区农村户口,未被征地;

    7、外来务工的建筑工人,在一个或多个建筑工地连续务工超过一年;

    8、虽然居住在农村,但就职于某单位超过一年,以非农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 先说下基本的诉讼理赔方式:
    1、作为受害人应当到交通大队及时调取驾驶员基本信息、车主基本信息和保险公司的基本信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准确确定被告和第三人,为以后的调解和诉讼做准备。
    2、治疗终结进行伤残鉴定。
    3、在做出伤残等级鉴定的基础上,确定赔偿项目、数额。
    4、去法院起诉获赔。

  •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