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有一朋友夜间骑摩托车在乡村路上撞死一个满身是病得68岁老太太,我朋友有驾驶证,行驶证,只是行驶证没有申今年,请问用坐牢吗?责任鉴定书没有出来呢,会是全责吗?大概需要赔偿多少钱呀?

2019-03-16 13:26:5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95条,没有年检标志、交强险标志、号牌、驾驶证、行驶证,均可以扣车。罚款20-200,驾驶证扣1分。并且要支付扣车时产生的拖车/代驾费(80-150),停车费10-25元每天。没有年审车辆驾驶证可扣3分
    1、不悬挂牌照的”,罚款20-200,驾驶证扣6分。
    2、“没有上交强险”,罚款2倍保费(160或者240,根据排量),外加20-200元,驾驶证扣1分。
    3、“没有年检”,罚款20-200,驾驶证扣3分。
    4、“没有年检标志”,罚款20-200,驾驶证扣1分。
  • 赔偿的项目及标准是: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费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住院伙食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伤残等级,按照所在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人均纯收入,按20年根据伤残等级比例计算。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
    但60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1、交通事故撞死人,占主要责任,就属于交通肇事罪的,积极赔偿后,如果取得受害人谅解的,是可以判缓刑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
    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