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是今年六月份离婚的,离婚时财产有商辅一间,房屋一套,我当初考虑复婚,所以只要了六万元钱,但是钱到现在也没给我,只打了六万的欠条,现在我想重新分割财产,儿子归女方,

离婚
2019-03-16 13:33: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夫妻俩离婚之后,还有两人的共有财产没有分割,一方可以在无法达成分割协议前提,到法院起诉解决。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八条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对此明文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父母去世,如果住房是你父母婚姻期间取得,那么住房就属于他俩婚后共有财产,一人一半权益。
      属于两人各自名下那一半产权,可以作为遗产办理继承手续。
      继承法规定,死者死亡首先看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就要按照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前提,按照死者各自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分继承属于死者合法拥有的财产和住房权益份额。三方继承权利均等,继承份额均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