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合同已经签订了一年,现在还有两个月。我们提前一个月告诉房东,她同意让我们搬走,也没有说违约金,我们搬走了一个月,现在又翻旧账,给我们违约金,这种法律偏向谁

2022-03-02 05:21:5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提前解除合同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有约定违约金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有其他损失的也应当赔偿。《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房东不愿支付违约金的,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房子未到期,房东提前解约需要赔付的违约金数额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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