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离婚,两个孩子,一个八岁,一个四岁,他想两个孩子他要,可能吗,而且孩子一直是我父母在带,他父母没带过,我想两个都我自己扶养,可以得到抚养权吗

2019-03-16 14:45:0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二、孩子在两周岁以上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孩子,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孩子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孩子,而另一方有其他孩子的;
    4、孩子随其生活,对孩子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孩子共同生活的。
    5、孩子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孩子照顾孙孩子或外孙孩子的,可作为孩子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 不管夫妻双方谁取得抚养权,对方都需要支付适当的抚养费用如果小孩由男方抚养的,从法律上讲,女方是需要给男方支付小孩的抚养费。 当然,如果男方自愿承担小孩全部抚养费的,也可以,但男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抚养。
  • 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子女随父方还是母方生活协议处理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
    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方生活。
      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尊重其协议,但是双方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
    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该尊重双方协议。
      子女不足两周岁如果离婚家庭有不足两周岁的子女,那么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但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实际上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的可以随父方生活。特殊原因主要是指: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
      子女在两周岁以上离婚家庭的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且双方同争子女抚养权的,法院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
  • 二孩政策已全面放开,《收养法》仍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这已不适应当前人口形势,应放开这一限制。”3月10日上午,全国人大代表、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主任方燕在接受采访时建议,在符合当地计生政策的前提下,收养人可以收养多名子女。
    方燕告诉,生育问题近些年备受关注,随着“二孩”政策的落地,越来越多的家庭沐浴在两个孩子的愉快生活中,但一些无法生育孩子的家庭,一些已有孩子但还愿意收养和照顾更多孩子的人,却存在诸多限制。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八条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只有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方燕对《收养法》第八条给出了具体修改建议:收养人可以收养多名子女,但收养子女数量应符合当地计划生育政策,且应证明收养人具备抚养和教育多名子女的经济能力、健康情况、个人及家庭意愿等,个人信用良好。
    另外,针对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年龄问题,方燕也给出了建议。《收养法》中规定,不满14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收养人必须年满30周岁。方燕建议,把被收养人年龄放宽到不满18岁,并增加“被父母虐待和家暴的子女”这一类;收养人的年龄则应从满30岁调整为满25岁。
    在方燕看来,无论生养还是收养子女,最后升华到的层次都是人与人之间的爱、家庭之爱、对儿童的关怀之爱,儿童才是未来,涉及儿童的法律根本出发点应是爱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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