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年前,我的家人被王用铁棍打伤了头部。经医院确认为脑损伤综合征,后来确认为4级精神残疾。工伤后来有所下降,但没有下降。住院期间,公司报销了住院费用和药品,公司出院后一分钱也没有,药品费用由王某支付。后来,它被忽略了。后来,该公司报销了30%或50%的部分费用。在过去三年中,只有100%的报销。在这十年里,公司没有其他补偿,而且,我的家人多年来经常精神错乱,不能照顾自己。最近,我病得更重了。我想问你,我们可以向公司索赔吗?多少钱?如果可以的话,我的家人现在病得很重,公司会支付下一笔费用吗?我会首先在这里感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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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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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你发现身休可能因为工作原因有病,可以先做职业病鉴定,再申请工伤认定,作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赔偿。员工患职业病,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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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被打伤需按流程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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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