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请问农村的自建房或安置房可否买卖呢?购买有何风险,想要注意哪些细节呢?谢谢

2019-03-16 18:49:2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安置房买卖合同怎么写?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甲方):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

    买受人(乙方):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座落在____,位于第____层,共_(套)(间),房屋结构为 ___,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并附带____一间,位于____,面积为__平方米。
    (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号)。乙方对甲方所要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屋。

    二、房屋内部设施设备:包括___。

    三、本合同中所述房屋为___,是__的家庭(夫妻)共同财产。
    原建房售房单位允许转卖,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权利瑕疵。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

    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元整(大写: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五、付款时间与办法:

    甲乙双方同意以现金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并已在____年____月___日将首付款(定金) 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交付甲方,付首款付款当天甲方开出收款收条给乙方,并注明收款数额及款项用途。
    第二笔房款人民币_壹_拾_壹_万元整于____年____月___日付给甲方,第三笔(尾款)房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 ____拾____元整于甲方将本合同所述房屋中的全部户口迁出当日(2007年____月___日)付给甲方。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方(甲方):_身份证号码:__地址___ 邮编____电话____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购买方(乙方):_身份证号码:____地址_ 邮编_电话_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见证方(中间人):___身份证号码___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 买小产权房的风险
    1、缺少“五证”
    如果没有“五证”是不能办理房产证的。没有产权,不受法律的保护。
    2、拆迁难补偿
    只要依法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它就是合法建筑。但也不排除那些在政府规定范围以外的违章建筑,如果和国家的规划相冲突,还很有可能被拆除,而且业主也不会得到拆迁安置补偿。
    3、质量难保证
    这些房屋价格便宜,房屋质量没人监督,一些开发商为赚钱会偷工减料,存在安全隐患。这类房屋一般由土地所在村开发,除了房屋质量和房屋售后保修难以保证以外,入住后的物业管理也极容易出现问题。
    4、小产权房不能抵押或者上市转卖
    由于没有正规的产权证,小产权房不能作为抵押或上市专卖。这些都是购房者在购买小产权房需要注意的地方。
  • 购买小产权房的风险:
    1、小产权房交易是违法的,是国家和法律禁止的,所以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2、因违法,所以就存在被拆除或没收,并得不到有效补偿的风险存在。
    3、违约或一房多卖或房子的其他权利瑕疵等情况容易发生。
    因小产权房买卖是非法的,所以当一方反悔时,就可以主张合同无效;而又因小产权房没有有效登记,所以第三方根本无法查到买卖情况或是房子的权益状态,所以容易一房多卖或者其他权利瑕疵;
    4、转让手续虽然简单,但是毕竟违法,也造成了再转让困难,而且升值的空间也不大;
    5、房子寿命风险。
  • 房屋买卖的过程中,建房涉及的情况多种多样,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房屋买卖时,遇到违法建房怎么处理?违章建房,是指违反法律和政策的规定,由公民或法人擅自建造的建筑物及构筑物,通常表现为擅自搭建的棚房、摊位、简易楼宇等。
    违章建房最主要的特征就是不具有合法性,即违章建房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由于其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所以原则上不赋予当事人所有权,不能依法进行产权登记(《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5条和第23条)。
    但是,违章建房物本身仍然是物的一种,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未依法认定要求拆除之前,违章建房建造者仍然对物享有某些物权法上的权利。这些权利主要包括:
    1、有权处分建筑材料。
    虽然建造人对该建筑物不享有所有权,因此亦不享有处分权,但违章建房物建造人对违章建房物的构筑材料享有所有权,对构筑材料当然享有处分权。
    2、有权占有建筑物。占有是一种事实而非一种权利,是一种人对物的控制与支配状态。
    占有可因享有所有权、他物权或者其他权利而发生,也可因某种缺乏权利依据的行为以及单纯的自然事实而发生。违章建房物尽管不能取得所有权,但因为建造人对该违章建房物具有事实上的管领力,可以成立占有。
    这种占有的事实状态受法律保护。
    3、有权使用建筑物。占有的目的并不仅仅是据为己有,而是按照物的物理性能和用途加以利用。违章建房之上的使用权是一种临时性使用权。一旦建筑物被拆除,使用权随即消灭;或者违章建房取得合法性之后,该种违章建房之上的使用权也就消灭,转化为合法建筑的使用权(《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理》第32条和第35条)。
    4、有权对违章建房收益。违章建房的所有人对违章建房的占有是有权占有,所以其当然有权收益,只是这种收益权应当受到法律的限制,占有人只能因本人使用建筑物而取得收益,而不能以出租等方式收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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