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买了66.19平方米的高层建筑面积只有42平方米。这样的分摊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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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的商品房不合理的分摊面积:开发商不能把与本幢楼不相连的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到购房人身上。商品房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是以幢为单位的,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本幢楼内的公用建筑面积;小区会所属于经营性用房且又是独立使用空间,所以不应分摊给购房人;仅为部分人使用的设施不能算入全楼的公摊面积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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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原则是:①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以幢为单位;②为整幢商品房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该幢楼各套商品房分摊;为局部范围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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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