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今年9月,我和几位同事在一家新开设的培训中心工作。当时,我们签订了一份劳动协议,规定每月15日支付工资。我们工作了将近两个月。发工资时,老板坚持说公司没有赚钱,所以我们拒绝发工资。后来,我们拿出了劳动协议。上面注册的公司和法人是培训中心的教练,教练说他也为老板工作。我们去劳动局起诉。随后,监督小组前往该公司,但无人在场。然后他告诉我们,劳动仲裁在业务上为公司进行了调解。现在这家公司不营业了。我们去法院上诉吧。我不知道当我们去法院上诉时,我们是否能拿回工资?

2022-03-03 15:36:5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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