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婚姻有问题。我当时不认识我丈夫就结婚了,这会使我对他没有感情。我会向离婚法庭提出离婚诉讼吗

离婚
2023-01-02 20:38: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尽量和对方协商解决
  • 您好。这要看您的个人意愿,如果确实要离婚,可以不撤诉,请求继续审理
  • 可以起诉离婚的情况:
    1、双方协议离婚不成;
    2、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
    3、对财产分割、孩子抚养问题协商不成的;
    4、一方被宣告失踪的;
    5、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