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告诉我关于打架的事。我们一起去了酒吧。那天,她喝了很多酒,喝了之后和我聊天,还打了我一巴掌。然后我们打了起来。事后,她脸部受伤。现在对方要求我赔偿。我应该赔偿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2-03-04 10:33: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酒吧若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比如因为地滑摔倒,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否则就不需要赔偿。《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 打架误伤了拉架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打架致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者的生活补助费、生活自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以及残疾者致残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
  • 你好,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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