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离婚,我和老公分居两地两年了,有两个孩子,孩子都跟他,没有共同财产,我们愿意和平离婚,他在国外,我在中国,他短期不会回国,怎样可以办理离婚?非常感谢??

离婚
2019-03-17 05:00:4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您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办理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 你好,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出现以下法定事由时可以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一方无劳动能力分居两年离婚需偿还另方债务:具体要看男方的债务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共同债务的,一方不管有无劳动能力,法律上讲都有共同还款义务。当然,一方实际上有无还款能力另当别论。
    对于分居期间的另一方的债务问题,如一方有证据证明另一方方发生的债务发生在分居期间且是另一方个人所负债务的,法院不会判一方承担男方债务的共同还款责任。
  •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协议离婚需要按正常程序办理离婚手续,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才能生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