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你!我丈夫前年承包了一个建筑工地,并于今年4月完工。完工后,甲方未作任何说明,也未提及工资。现在工人们每天都打电话索要工资,不接甲方老板的电话,也不推辞。我现在该怎么办?谢谢你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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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报酬是劳动者提供劳动的回报,是劳动
合同的主要内容,也是劳动者主要的合同权利,一般情况下,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报酬应当是明确的。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劳动报酬一定要明确、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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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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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