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弟弟于2017年9月被人撞伤,至今交警队也没有出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否向法院起诉?盼速回

2019-03-17 07:20:2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交通事故起诉涉及的问题较多,例如:交通事故由交警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为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 被法院起诉,并不影响缴纳社会保险。
      被法院依法判刑入狱的,停止社会保险缴费,已经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停止享受任何待遇。
      第一,没有退休的,从判刑入狱开始,停止缴纳社会保险,出狱之后继续缴费,入狱之前的视同缴费,不再计算,其实际缴费年限和出狱之后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到法定年龄缴费满15年的,可以办理退休领取退休金养老金。
      第二,已经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入狱之后停止发放,出狱之后恢复发放,并且可以参加今后的养老金调整,判处缓刑的,退休养老金照发,但是不能参加养老金调整,缓刑期满之后,恢复调整。
  •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不是行政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当事人对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无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书不服,应该在收到之日起三天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如果上级交警部门维持《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仍然不服,可以在法院诉讼过程中提出异议。即是通过向法院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向法庭提出自己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通过取证、举证和质证,并阐明理由,尽力推翻同处于证据地位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请法庭对其进行审查,由法庭对交通事故认定予以质证后决定是否采信这项证据。
    法院可以根据庭审查明的结果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予采纳或拒绝采信,还并有权重新决定事故的赔偿责任比例。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若干解释》中明确指出,事故中的受害人提起对车主的赔偿请求,人民法院可以支持。注意这里面的措辞,2个含义,第一,伤者可以告你,因为你是车主,虽然并非实际驾驶员,但需要与驾驶员一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假设驾驶员无能力进行民事赔偿的话,要由你来赔。看起来不合理,但对伤者是一个保护。第二,人民法院可以支持,但不是必须支持,这里面就要看对方有没有把你姐夫列入被告了,如果列入了,那你就可以在质证的过程中阐明自己的观点,自己并非事故的直接责任人,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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