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咨询一下,他人欠我借款26万余元,我提起诉讼了一审二审均申诉成功,法院判决书十日内另一方结清我26万余元借款,但是他一个多月了,迟迟不还,我以前申请办理保护另一方一所房地产,我觉得咨询一下,我是不是还可以申请办理申请强制执行?裁定起效后我多久能够申请办理申请强制执行?

2022-03-05 10:53: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在立案之日开始算起的6个月内执行完毕;有特殊情况的案件可视实际情况延长执行期限,同时报送本法院院长或者副院长批准。如果是有需要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该在期限到之前5日内提出申请
  • 申请执行,即申请申请强制执行,是指一方当事人未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完毕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拘留等法定措施强制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行为
  • 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判决的生效证明及移送执行表,以及原被告基本身份证明在一审法院立执行案件,法院立案后会分到具体的办案法官手中,后查明被执行人的财产后会采取执行措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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