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有下列情况的,执
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行政机关当场对行为人处一百元以下罚款的;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或者被处罚人处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通过其他方式缴纳确有困难的等。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专用票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专用票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场处罚也称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而当场收缴罚款则是行政处罚执行程序的一种方式。
为防止行政执法领域内的违法现象,我国规定了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而当场收缴罚款却是一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