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多年了,当时离婚协议是孩子的父亲支付抚养费和学杂费医疗费的一半。但是,从一岁到七八岁,到现在,孩子已经十五岁了。没有支付过抚养费。我应该怎样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问题?

离婚
2022-03-05 13:26: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女方没有抚养能力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可以同男方协商减少支付抚养费。《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索要抚养费的,通常以双方协商为主,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依据离婚协议向另一方索要孩子的抚养费;如果索要不成的,则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给付孩子的抚养费,也可以向法院另行起诉索要孩子的抚养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