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于2018年8月20日在中山港中宇工地操作塔式起重机。月薪6000元。每天工作九小时。九小时后,每小时30元。2018年9月22日下午18:30,施工现场将改为三名司机驾驶两台塔式起重机。24小时运作。每月7000元。没有包裹。我没有在工地上做过这样的规定。我能得到适当的补偿吗?施工现场没有合同

2023-01-02 10:3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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